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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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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陽升起。

陽光穿過樹枝透過窗子投射進來,斑駁的光影忽明忽暗,潘茜稍稍皺眉,一點點睜開了眼睛。

身邊已經沒有人了,那個位置冷冰冰的,透著寒氣,潘茜眉頭皺得更緊,舉目望去,這間屋子裏一丁點曾經存在過另外一個人的痕跡都沒有。

她起身,來到衣櫃邊,打開,裏面一件衣服都沒有。

好像這裏只是一個旅館,她住了一晚上,沒有別人,僅此而已。

潘茜覺得頭有點疼,昨天的一切好像一場夢,可醒來後在這個地方,就表示那一切都是現實,不是夢。

不過……

記得這些的,好像就只有她一個人。

她在配套的洗手間裏簡單洗漱了一下,換了新的衣服,披著羊絨披肩,拉著行李箱下樓,站定在樓下的地板上時,趴在桌上的同學們才慢慢轉醒。

潘茜望著他們,沒有出言驚動,他們一點點回過神來,洛林先看到了潘茜。

“嘿,你醒得真早。”

洛林打了個招呼,伸了個懶腰,捂著嘴巴去找地方洗漱,一邊洗漱,一邊朗聲笑道:“這地方看起來沒人住,但東西還挺齊全,並且很幹凈。”

潘茜眼皮一跳,沒言語,艾瑪跟著洛林過去,觀察了一下猜測說:“可能是林子裏的獵人留宿的地方,你看墻壁上掛著狩獵的工具。”

“真的誒,我都沒發現。”洛林感到一陣稀奇。

他們好像都覺得,昨晚只是隨便找了個地方避雨,並沒有遇見過任何人。

潘茜站在那,打量著這間屋子,昨晚還沒註意,現在看看,的確處處透著獵人居所的痕跡,不管是墻上的鹿頭和皮毛,還是桌上老舊的白蠟燭。

那些紅茶杯,以及可以證明昨晚有過大餐的餐具全都不見了,考究的燭臺也沒有了,只有幾根白蠟燭燃燒殆盡的樣子,桌上淩亂地擺放著拆開的零食袋子,以及吃了一半散落滿地的零食屍體,這無聲地證明著,他們昨天沒吃什麽大餐,只是吃了隨身攜帶的零食。

潘茜覺得氣血上湧,要多心思縝密的人才可以做到這般毫無痕跡?仿佛他根本就沒有出現過一樣。這樣的工作量,怎麽看都不像是一個人可以完成的,潘茜心事重重地覺得這附近可能還有查爾斯的人,也許對方知道他去了哪裏,但她肯定是問不出來就對了。

等所有人修整好,他們一起走出了木屋。

天晴之後,森林裏的氣息很幹凈,透著草木香,潘茜跟在大家身後,原以為事情會到此終止,卻不想路上遇見了一位獵人。

“嗨,你好!”

洛林熱情地跟獵人打招呼,獵人望著他們,露出和善的笑容:“看來你們昨天被雨困住了?”

他們還在木屋的範圍內,對方自然能看得出來他們曾經在此停留,他一副木屋主人的樣子,越過他們站定在木屋門口,半真半假道:“沒有留下什麽垃圾吧?”

馬克立刻說:“放心吧,我們都帶出來了!”

他提了提手裏的袋子,裏面是他們整理的垃圾。

獵人似乎很滿意,點點頭說:“很好,真高興這次不用自己來打掃,要知道這地方我從來沒有鎖過,想著給外來的人行個方便,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像你們這樣有素質。”

他聳聳肩似乎有點無奈,洛林笑著說:“我們還沒有來得及感謝您,您真是個好人,如果昨天這個木屋上了鎖,我們怕是要被凍死在樹林裏了。”

獵人搖搖頭說:“也許凍不死,但可能會被野狼咬死。”他好像故意要嚇唬人,揮了揮獵槍道,“時間差不多了,這個時候出去是最好的時機,再多做停留可就不安全了,昨晚睡覺的時候有聽見狼嚎嗎?”

……

這可真恐怖。

狼嚎什麽的,潘茜晃晃腦袋,似乎聽見了,又似乎沒有。

獵人這麽一說,大家也不磨蹭了,快步朝樹林外面走。

馬克雖然昨夜表現很差,但他還不算特別傻,尤其方向感很好,不一會就帶著他們走出了樹林。他們找到了停車的位置,正打算上車的時候,就看見了等在那裏的卡爾。

潘茜瞳孔收縮,皺著眉立在人群最後,盯著斜靠在車前的卡爾。

他穿了件白襯衣,外面套了毛衣,然後是厚厚的夾克衫,黑色的頭發,綠色的眼睛,皮膚很白,身姿挺拔,遠遠望著,十分養眼。

“是卡爾先生。”

瑞克第一個發現了他,興奮地走過去打招呼,“嘿,卡爾先生,您怎麽在這兒?”

洛林和艾瑪也認識他,他前兩天才跟她們打聽了潘茜的消息,艾瑪下意識回頭望向潘茜,見潘茜一臉抵觸,湊過去戳了戳她的胳膊低聲道:“你很討厭他?”

潘茜沒說話,艾瑪扁扁嘴,也不再說什麽,和其他人一起走上前。

“巡邏,路過這裏,看見有輛車停了一夜沒走,擔心會出事,所以守在這看看。”卡爾裝作不知道是他們車的樣子,一副好警察模樣道,“沒想到是你們的車,你們還好嗎?昨晚下了大雨,這附近有不少野生動物,我擔心了很久。”

在這群學生面前,卡爾可不是什麽FBI特別行動小組組長,只是個普通的警察而已,他們一點都沒懷疑過,因為所有的警察都在配合他掩飾身份。

知道他真實身份的,只有潘茜一個人。

潘茜擰眉看著卡爾信口開河的模樣,他朝她的方向投來目光,微笑著眨了眨眼,潘茜有點搞不懂,他明明對她也隱藏身份看上去才是正常的,卻為什麽要在紐約一見面就表明身份?他在試探她嗎?又或者,他猜到了她應該知道他的身份?

帶著滿肚子的疑問,潘茜不情不願地走上前,讓馬克打開車鎖,先一步上了車。

卡爾嘆了口氣,收回看著潘茜的視線,從其他人口中套著昨天的經歷。

潘茜坐在車上聽著,所有人只字不提昨晚遇見查爾斯的情形,他們好像被洗去了記憶一樣,口徑統一地表示在林子裏找了個獵人的木屋住下了,早上雨停了便出來準備回學校。

他們還特地提到了遇見了木屋的主人,獵人還和他們聊了幾句,這讓他們的說法看上去更加合理,毫無破綻。

潘茜看到卡爾一副恍然的神情,似乎相信了這個,不得不在心底裏感嘆,作為國際知名的罪徒,查爾斯的一切部署不愧於他的名聲,她以前還不信真的有人可以將整個倫敦的警方耍得團團轉,拿到女王的王冠之後再還回去,現在卻有點相信了。

他們最終安然無恙地回到了學校,那天潘茜沒跟卡爾說一個字,卡爾也沒主動和她攀談,她以為事情到此該有個了斷了,因為自那以後,不管是卡爾還是查爾斯,都沒有再和她聯絡過。

在長達兩個月的時間裏,潘茜的生活平靜極了,沒有任何波瀾,這種平靜讓她幾乎以為,一切都已經過去了,她再也不會和那些看起來就很遙遠的人扯上關系了。

這天,她在上課,特蘭斯教授再次提到了國際罪犯霍華德的案例,潘茜坐在下面聽著,面色有點怪異,洛林悄悄和她耳語道:“你怎麽了?臉色不太好看?”

潘茜搖搖頭表示沒事,不過好像大家都覺得她有事?因為下課之後,特蘭斯教授留下了她。

收拾好課本,潘茜走到講臺上,站在教授身邊,禮貌道:“需要我做什麽嗎?教授。”

特蘭斯教授一頭花白的頭發,教學方式很有趣,大家都喜歡聽他的課程。

他平日裏也非常和藹,從來不會對誰發火,總體來講,潘茜非常敬重這位教授。

“沒什麽,潘茜,只是看你上課的時候臉色不太好,是對今天課程的內容有疑問嗎?”

特蘭斯教授一邊收拾教案一邊問道。

潘茜搖搖頭說:“不,我沒有疑問,我覺得今天課程的內容棒極了。”

特蘭斯教授一笑:“是嗎?那太好了,得到學生的認同是我的榮幸。”略頓,他似不經意道,

“潘茜,不知道你是否聽說了一件事,學校最近跟倫敦大學學院有學術交流,我們打算派一名學生前往倫敦做為期三個月的交換生。”

潘茜立刻道:“當然,我聽說了這個消息。”

目前是三月份,紐約大學已經開學差不多兩個月,潘茜也已經升到了大三,並且到了可以合法飲酒的年齡。

她早就聽說了學校要派駐交換生到倫敦大學學院的消息,當然也對此頗感興趣,畢竟那可是全球排名前十的學校,在世界上享有頂級聲譽,孕育了多達34位諾貝爾獎獲得者和3位菲爾茲將獲得者,光纖之父高琨、電話通訊之父亞歷山大貝爾都畢業於這所學校。

不過,她不覺得以自己的資歷和成績有資格拿到這個名額,所以在教授提到這個的時候,還有點懵逼。

“教授是希望我能給出一些建議嗎?”

潘茜想了半天,還是覺得這個最有可能,於是繼續說道:“我覺得洛林是個不錯的選擇,她成績一直很好……”

她想好好推薦一下自己的好友,但特蘭斯教授神秘地笑了一下,打斷她說:“不,親愛的潘茜,你不必向我推薦別人。”

潘茜一怔。

特蘭斯教授意味深長道:“因為學校已經做好了選擇,我們都認為,作為目前大三階段成績最優異的學生,你是當之無愧的人選。”

……

潘茜從教室出來的時候,整個人都還沒反應過來到底發生了什麽。

她使勁掐了一下自己,感覺很疼,那說明不是在做夢。

她居然能有這麽好的機會?

潘茜覺得自己真是走了狗屎運,難不成是前不久的“厄運”讓上帝覺得有愧於她,所以以此進行彌補?

潘茜下意識在胸前畫了個十字,默默地祈禱了幾句。

她要前往倫敦大學學院做交換生的消息不脛而走,洛林和艾瑪為她舉行了歡送會,要說不羨慕她是假的,但人選已定,她們是好友,倒也不會過於嫉妒。

潘茜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坐上前往倫敦的飛機的,她靠在飛機窗口,望著逐漸遠去的美國,緊緊交握的雙手暴露了些許不安。

她之前從來沒有來過英國,突然要換一個學習環境,肯定會很不習慣。

到了英國,作為孤零零的交換生,沒有朋友和認識的人,日子應該也不會太好過。

但還好,只有三個月的時間,這又是個學習的好機會,潘茜在心裏安慰了一下自己,便慢慢接受了。

直到……

她下了飛機,在機場門口,看見了一輛黑色的賓利車停在那裏。

車上下了一位西裝革履的人,他走到潘茜面前,笑著問:“是到倫敦大學學院的潘茜小姐?”

潘茜楞了楞,點頭。

對方立刻道:“那麽請跟我走吧,潘茜小姐,我是來接您的。”

接她的?

之前怎麽沒聽說還有人會來接機?

但對方對自己的行程了解得很清楚,聽著不像是胡說的,而且如果是騙子的話,這衣著打扮和座駕,怎麽看欺騙的成本都高了點。

權衡了一下,潘茜朝他笑了笑,上了車。

車子離開機場,駛入倫敦,潘茜趴在車窗邊看著外面,這就是電影裏歷史悠久的倫敦,這裏的一切都和美國很不一樣,路上的行人們衣著打扮透著英倫範,就連街邊林立的商店都有著不一樣的貴族氣息,她慢慢地開始期待在倫敦的學習生活了。

可是……

車子最後停下的位置,不是位於倫敦市中心的大學校區。

它停在一幢都鐸風格建築的公寓外,司機很快下了車,幫她拿下了行李,對一臉不解的潘茜說:“您需要先到這裏報道,隨後再正式前往學校,請您進去吧。”

對方給了解釋。

可潘茜總覺得不是那麽回事。

她擡起眼,看向這棟建築,建築位於街道邊,門口掛著立掛牌,是一個很奇怪的名號——倫敦大學學院校友活動社。

為什麽她一個交換生,要到什麽見鬼的校友活動社來報道?

這怎麽看都不覺得是正常的邏輯,難道這是英國特有的程序嗎?

不管怎麽說,接機的人很快開車走了,潘茜站在門口,趕鴨子上架,只得走進了這棟建築。

活動社的門開著,潘茜走進去,是與美國完全不同帶有濃厚歷史沈澱格調的內景,她拖著大大的行李箱走上樓,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發出清脆的響聲,這聲音讓她到達二樓時,吸引了二樓所有人的註意。

潘茜呆呆地望著開闊的視野,一位位老牌英倫紳士們坐在各自的位置上,正在與人討論什麽,潘茜覺得自己如果沒認錯的話,他們每一個人都在其各自領域裏享有很高的成就。

但這都不是令她傻眼的原因。

真正讓她傻眼的,是坐在所有人中央的那個男人。

他仿佛是這間俱樂部的主人,半靠在椅子上望著她所在的方向,一身黑色三件套西裝,西裝外套口袋疊著質地昂貴,花紋內斂的帕巾。

他高高在上地坐在那,微擡下巴,海一樣蔚藍的眸子慢慢展露出笑容。

他在這個地方顯然從容舒適,如魚得水,比起在美國的時候,更加氣質高貴,優雅自信了。

潘茜手裏的行李箱啪地一聲掉在地上。

她似乎有點明白,為什麽這麽好的學習機會,會跑到自己頭上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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